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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
发表时间:2025-02-27 15:32
个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
  • 基本材料

    • 《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》:需填写发票的相关信息,如购买方信息、销售方信息、应税服务或货物的详细描述、金额、税率等,一般准备 3 份。

    •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:提供申请代开发票的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件,原件查验后退回,复印件留存 1 份。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,还需提供代理委托书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原件查验复印后退回。


  • 其他情形材料

    • 出租(转让)不动产、土地使用权、转让无形资产的:需提供不动产、无形资产证明和提供合同、协议等资料原件,原件查验复印后退回。不过,除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外,其他个人单次代开发票不含增值税金额小于 10 万元的,暂免于提供书面证明。

    • 总质量 4.5 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提供陆路运输或内河货物运输的:要提供陆路运输(水路运输)经营许可证、道路(船舶营业)运输证、运输合同(明确起止地、货物名称等)原件,原件查验复印后退回。同样,除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外,其他个人单次代开发票不含增值税金额小于 10 万元的,暂免于提供书面证明。

    • 销售特定货物、提供特定劳务或服务的:如销售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费、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等,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合同协议、物权证明、收付款凭证、运输凭证、购进凭证等原件,原件查验复印后退回。除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外,其他个人单次代开发票不含增值税金额小于 10 万元的,暂免于提供书面证明。

    • 除上述列明项目外,自然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单次代开发票不含增值税金额 10 万元以上的:需提供付款方(或接受劳务服务方)对所购物品品名(或劳务服务项目)、单价、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原件。



此外,部分地区可能有一些特殊要求,建议在前往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前,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,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