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期纳税的:月销售额为 5000 - 20000 元(含本数)。具体金额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和国家税务局在规定的幅度内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。
按次纳税的:每次(日)销售额为 300 - 500 元(含本数)。
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,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个人销售不动产,继续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,即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(含 2 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(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适用)。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(含 2 年)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 5%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(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和深圳市适用)。